一、學期獎學金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70413()

二、請各系依【陳明賢校友獎助學金申請方式】自行審查所屬申請學生資料由系主任推薦同學一名,並請於申請書內簽章。

    1070413()前將推薦同學申請資料紙本

         建工、第一及楠梓校區的資料,請分別送至該校區的 校友服務實習就業中心

1.          建工校區,收件人江靖芬小姐 (建工校區 行政大樓二樓)

2.          第一校區,收件人陳雅華小姐(第一校區 行政大樓二樓)

3.          楠梓校區,收件人叢欣怡小姐(楠梓校區 行政大樓五樓) 

三、本次獎學金發放金額,每名一萬元整。

、接受獎助學金的同學,需願意配合校友服務暨實習就業中心分派50小時服務學習時數(詳閱附件-服務學習50小時承諾書)

請留意收件截止日期,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