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同學好,學務處辦理108年度「高教深耕計畫-弱勢學生課業自主學習輔導獎勵金」申請已經開跑囉!!

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請詳閱下列說明,於收件截止日108913前提出申請並完成申請資料繳交,小提醒須於107-2學期進行課業輔導,才能於學期排名進步後,申請本獎勵金。

【申辦說明】

一、申請資格: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在校學生,並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身分別

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學生

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核發有效期限內低收入戶證明。

中低收入戶學生

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核發有效期限內中低收入戶證明。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身心障礙手冊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證明、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詳列記事)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區公所開具有效期限內特殊境遇家庭身份證明

原住民學生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詳列記事)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免附

新住民子女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詳列記事)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及足資證明新住民之原生國籍證件影本

三代家庭無人上大學學生

三代無人上大學切結書。【三代為父母、祖父母及曾祖父母】

(請至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專區下載使用)

二、申請方式:

()  採線上申請,並上傳相關申請資料,申請網址:弱勢學生資訊平台http://sao.nkust.edu.tw/index.php

()  相關表單請至學務處高教深耕計畫專區下載。

()  申請時間為10871日至913日止

()  如經費用罄即不予受理申請,得另行公告停止辦理。承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之權利。

三、申請項目:【兩方案可同時申請】

()  方案一:學生經課業輔導後,學期總成績班排名較前一學期進步者,給予獎勵金5,000元。如當年度經費不足,以學期成績進步幅度較高者為優先核發依據。

()  方案二:學生經課業輔導後,學期總成績班排名占前10%者,給予獎勵金6,000元。如當年度經費不足,以接受課業輔導次數較多者為優先核發依據。

四、活動辦法: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於當學期(107-2需進行課業輔導至少1次以上,每次進行課業輔導時,填寫「課業自主學習輔導紀錄表」(附件),並經輔導人員簽章。課業輔導係指系所教師、課程助教、課輔小老師、社群輔導教師所開設之課業輔導(含諮詢、解惑時間)。

五、注意事項:

()  成績單須可以清楚看到學期及班級排名。

()  「課業自主學習輔導紀錄表」輔導人員簽章處須由輔導人員親自簽名或蓋章。

()  如申請資料不齊全需補件,亦須於收件截止日前完成補件,逾期不予受理。

()  須於107-1107-2學期具備相關身分別才符合申請資格認定。

()  其他說明可詳見申請網站。

           聯絡方式:若有任何疑問,可洽學務處計畫助理 林于婷 詢問 (07)381-4526分機1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