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08年6月17日107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決議:106學年度(含)合校前已入學學生,畢業時可申請於學位證書加註原校名、原系所名稱。
二、依上述,爰請108-1學期各學制日間部畢業生自即日起至109年1月6日前登錄「校務行政資訊系統」勾選【登錄步驟:教務行政資訊系統→登錄→教務登錄作業→學生申請文件設定(如附件)】,俾了解學位證書是否加註原校名、原系所名稱事宜。未於109年1月6日前填覆者,視同不加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