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      低收入戶學生

2.      中低收入戶學生

3.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5.      原住民學生

6.      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7.      新住民及其子女

8.      三代家庭無人上大學者(填寫附件4)

 

二、申請方式:

1.      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研習紀錄表身分佐證表(如附件1~3,亦可於學務處深耕專區表單下載處下載),繳交至各校區收件地點,如附表。

2.      完成活動要件隨時可繳件,每月最後一工作日結算該月人次並核發獎勵金,於前月獎勵金作業完成後,次月10日前公告剩餘可補助人次,如經費用罄,即公告不予受理申請。

 

三、活動辦法:

1.      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全程參與經學務處認列(如附件)之課程、研習、講座等活動   3場次,檢附主辦單位核章之研習紀錄表佐證,經審核通過後核發。→ 同講座已申請其他單位獎勵金之場次則不得重複採認。

2.      每參加  3場次活動可獲得獎勵   2,000,每人每學期至多獎勵   3次。3.      各講座活動報名詳情請洽認列表中各主辦單位,認列之講座清單會不定期更新於學務處高教深耕專區網頁,請有意參加同學多加注意。

 

四、繳件地點:

(若為公文交換,收件人請填寫學務處深耕計畫助理-李依霖)

校區

收件地點

建工校區

行政大樓二樓副學務長室

楠梓校區

行政大樓二樓副學務長室

第一校區

行政大樓二樓學務長室

旗津校區

請各系辦協助公文交換至第一校區學務長室

燕巢校區

請各系辦協助公文交換至第一校區學務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