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辦理期間:自108年9月16日(一)至10月2日(三)止。
二、 申請身分:低收入戶
三、 申請資格: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之下列低收入戶學生,
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
(一)大學校院碩士班、博士班及其附設大學進修學校、
(二)空中大學研究所碩士班、空中大學及其附設專科部。
低收入戶學生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不得申請本助學金。
低收入戶學生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
四、 助學金額:五專前三年3,000元/五專後兩年5,000元/大
五、 繳交資料:
(一) 申請書
(二) 成績單
(三) 低收入戶證明
(四) 本人存摺帳號影本
(五) 印章
六、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及申請表如附件或
七、 送件地點:日間部-各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二組、進推部-進修推廣處
八、 承辦人及分機:
日間部 1.建工校區:51203李小姐
2.燕巢校區:18613賴小姐
3.第一校區:53210林小姐
4.旗津校區:25033吳先生
5.楠梓校區:52202林小姐
夜間部 1.楠梓校區:22866楊先生
2.建工校區:12827洪小姐